湖南省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_第11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17日

  2.因试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市(州)教育局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经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启用副题重新进行考试。
  3.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考和评卷等工作均依照本细则相应条款执行。
  第三十条 试卷密封规则
  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包括缺考卷)份数,如发现考生将试卷带走,须立即追回。
  2.监考员将考生答题卷(含缺考考生答题卷)按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收齐排列,清点无误后,交验收员验收。验收员按准考证号和试卷页码顺序(包括缺考卷)验收,严禁将试题卷和答题卷混装、倒放,严禁将草稿纸装入卷袋内。答题卷验收无误后,规范装订好试卷,再将其装入答题卷袋内,用适量浆糊(胶水)将答题卷袋封严,最后用密封条将袋口封好,并填写封面的有关内容交考点办公室。答题卷在统一评阅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3.每个考室的试题卷(含空白卷)按试题袋对应的份数收齐,装订好,交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打捆。
  4.草稿纸以考室为单位,按照考生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装订好,送交考点办公室留存,待评卷结束后处理。
  第三十一条   试题卷和答题卷发放、回收规定
  1.保密室在发放、接收试题卷和答题卷时,必须当面分别清点袋数,核实科目,检查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试卷交接表》(附件11)和《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备用卷流向表》(附件12)。
  2.考前试题卷和答题卷出保密室,只能在当天按照考试科目,考一科发一科。在每科开考前40分钟,由考点副主考和验收员一同从考点保密室领取当堂考试科目试题卷和答题卷,并办理领取手续,再一同送到考点办公室分发给监考员。
  3.备用卷(包括试题卷和答题卷,下同)由保密员管理,《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备用卷流向表》由考点主考掌握。非特殊情况不得启用备用卷,备用卷启用应先由监考员依据《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附件13)的规定提出,驻点巡视员、考点主考、保密员共同签名后方可启用。启用备用卷后,在考试终了前30分钟,由保密员在未使用备用卷的总分栏签“注销”二字,并由考点主考、保密员验明实物后,在《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备用卷流向表》上,共同签名注销。
  4.每一堂考试结束后,在试卷装订密封室,由监考员按要求清点好答题卷、试题卷和草稿纸,交验收员清点无误后装订严实,再由验收员与副主考一同将全部材料送考点保密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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