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17日

常教通〔2013〕17号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教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3〕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考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考试类别: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类别,由省教育厅负责命题、制卷和评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和组考。

  3.考试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于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双休日除外),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市直单位以及武陵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管理区的考生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报名,其他考生到所属区县(市)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报名。

  4.考试时间:

  3月17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下午2:00—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6.考前培训:为提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率,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了考前辅导班。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培训时间:3月2日至3月10日。

  7.考试纪律:闭卷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凡考试舞弊者,除试卷作零分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职教师舞弊的,作为教师不良纪录予以记载,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二、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1.培训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应按照省政府办文件规定“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

  2.培训基地: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湖南文理学院接受培训,联系电话:7189137;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常德师范学校接受培训,联系电话:6625760。

  3.培训报名时间与地点:3月18日—3 月24在各培训基地报名。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和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高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或培训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规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本地区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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