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_第21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17日

  保卫人员要在保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任何情况下保卫人员值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期间,禁止睡觉、吸烟、饮酒、私自使用电话以及开展文娱活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保密室内不得生火。
  6.交接登记制度
  保密、保卫人员须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认真填写试卷交接记录。
  7.保密室验收检查制度
  考试前,相关组考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级和下级单位所设保密室按上述条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保密期间,相关组考单位每天应对本级和下级单位所设保密室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
  第六十条  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1.教师资格考试涉密的计算机由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依据《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附件15)进行管理。
  2.切实做好涉密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安全和维护工作,保证数据安全。
  3.考试数据实行备份制度。成绩数据库由数据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共同负责,数据系统启用期间,数据管理员每天定时对数据进行备份。
  第六十一条   突发事件的保密工作规定
  1.在试卷解密前各个环节,如发现试卷被盗(或有被盗嫌疑)、泄密、丢失,应第一时间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当地保密、公安、纪检部门报告,采取有效应急措施,保护现场,严格控制泄密扩散,并积极协助调查、侦破。
  2.对漏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负责人须报告当地组考单位,经批准后指定专人(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对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因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差错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需提出补救措施,报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二条  考试安全工作规定
  1.市(州)教育局和考点要制定周密的考试安全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考试安全。
  2. 市(州)教育局和考点要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必要时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预防和处置偶发、突发事件。
  3.禁止用危房作考室。
  4.考前,考点应积极争取当地公安、卫生、交通等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考点须严密关注社情,防止流氓滋事、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6.凡出现危及考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如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流行性疾病等),应立即停考,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逐级上报,对考生及考试作出妥善安排。
  7.凡出现重大考生人身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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