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
1.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两种。
2.本票
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3.支票
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
4.汇款
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5.信用证
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6.托收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四、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的功能: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存取储蓄、循环信贷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或信用凭证。
1.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使用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的特点:
①循环信用额度。
②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③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
④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⑤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2.借记卡
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与储户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相联结,卡内消费、转账、ATM取款等都直接从存款账户扣划,不具备透支功能。
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五、代理业务
1.代收代付业务
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2.代理银行业务
含:(1)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2)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3)代理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之间)
3.代理证券业务.
4.代理保险业务
5.其他代理业务
含:委托贷款业务、代销开放式基金、代理国债买卖等
根据《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六、托管业务
1.资产托管业务
银行托管业务的种类很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信托资产托管、QF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托管等。
2.代保管业务(设置保险箱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