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点应向监考员提供其监考考室的《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考生信息对照表》(附件4),信息对照无误后,须考生在《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生信息对照表》上签名确认。
第十五条 考点管理
1.考室应于开考前一天按要求布置完毕。市(州)教育局应在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室的布置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考点应在开考前一天下午4:00-6:00开放两小时,供考生熟悉考点情况,方便考生赴考时顺利找到自己的考室和座位。考点学校再次全面检查后,下午6:00后封闭所有考室和考试区域,并安排保卫人员负责警戒。
2.考试期间,考点(考试区域)实行全程电子监控与封闭管理。考点出入口处安排保卫人员值守。考点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点。
3.考室区域周围3米处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每堂考试开考前30分钟,对警戒区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务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4.考试期间,考点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电信号屏蔽器。
5.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考室情况记载表》(附件5)、《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视频监控情况记载表》(附件6)、《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违规情况汇总表》(附件7)、《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缺考情况汇总表》(附件8)、《201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9)分科目按考室号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后,交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本市(州)各考点的上述材料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6.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考点档案,健全对考点组考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省教育厅对优秀考点和优秀组考单位给予表彰。
第四章 命题管理
第十六条 命题组织
1.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制定命题工作方案,报省教师资格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省教师资格考试命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组、保密组、保卫组、后勤组、排版组、联络组、纪检组等。各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学科组:全权负责本学科命题工作的组织协调、试题质量把关和保密工作。
(2)保密组:负责与各学科组联系各项业务工作;收集、汇总、保管各学科组交来的命题资料及试卷;负责学科组与试卷排版组之间的联系与协调;负责答题卷模板的制作与分发;负责命题资料和工具设备的收发;负责联系命题设备的检修、维护与收发;协助学科组试卷的绘图工作;负责和学科组长、学科保密员共同签字封存正、副卷试题袋;相关工作结束后,负责销毁与命题有关的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