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心理学考点命题:(第六章第一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3日

  2.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如学习“三角形”这个概念,就是要掌握三角形有三个角和三条相连接的边这样两个共同的关键特征,而与它的大小、形状、颜色等特征无关。如果掌握了这两个关键特征,就是掌握了这个概念的一般意义,这就是概念学习。中学生在掌握概念时,其学习往往是分步的,一般是先达到符号学习水平,再提高至概念学习水平。
  3.命题学习
  命题学习,又叫判断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命题,必须先获得组成命题的有关概念的意义。例如,学习“匿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一命题时,如果没有获得“圆”、“直径”和“半径”等概念,便不能获得这一命题的意义。可见,命题学习必须以符号学习和概念学习为基础;这是一种更复杂的学习。
  知识学习的基本单位是命题。命题是抽象的、有结构的,它陈述的是已知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表达若干概念的复合意义。所以,知识学习的过程是既以命题学习为基本类型,又同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密切相关。
  (一)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1.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前者指新观念是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特例或例证,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通过派生类属,不仅可使新概念或命题获得意义,而且可使原有概念或命题得到充实或证实。例如,学生已有了“哺乳动物”的观念,现在来学习“鲸”这种动物,就可通过派生类属学习来进行。
  当新学习的知识从属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观念,但并非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之中,并且也不能完全由原有观念所代表,二者仅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从属关系时,便产生了相关类属学习。此时,新知识需要对原有的认知结构作部分调整或重新组合,是原有观念的扩充、深化、限定或精确化的产物。例如,学生原来认为“教学心理”就是研究知识掌握和技能形成的,现在要让学生认识到“认知策略的学习”也是教学心理研究的内容之一,就是相关类属学习。
  2.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并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例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等形体的体积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公式,就属于上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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