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技能的形成
第一节 技能的一般概述
一、技能及其特点
技能是指顺利完成某一任务的一种活动方式或心智活动方式。在教学活动中,人们经常提到技能这一概念,如阅读技能、运算技能、运动技能,等等。所谓技能,一般认为是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合乎法则的活动方式。它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技能是通过学习或练习而形成的,不同于本能行为。技能是在后天不断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完善的,而不是通过遗传得来的。在学习的最初阶段,练习对技能学习有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随着不断地练习,进步速度逐渐减慢,但仍有进步。
第二,技能是一种活动方式,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不同属于认知经验的知识。知识的学习要解决的是事物是什么、做什么、怎么样等问题,即知与不知的问题。知识虽对活动起定向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活动。而技能是控制动作执行的工具,要解决的是动作能否做出来、会不会做、熟练不熟练等问题。当然,技能的学习要以程序性知识的掌握为前提。
第三,技能中的各动作要素及其执行顺序要体现活动本身的客观法则的要求,而不是一般的习惯动作。习惯是自然习得的,可能符合规律,也可能不符合;而技能既是通过系统的学习与教学所形成的,也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动作经验的不断内化所形成的。
技能的形成以知识的掌握为基础,但掌握了知识并不等于形成了技能。也就是说,缺乏相应的知识基础,将不可能学习某种技能。比如,一个人掌握了水的浮力特点、游泳的基本动作要领,并不能说他就掌握了游泳技能。
二、技能的种类
对技能进行分类有助于深入探讨技能的结构与规律,也可为有效形成技能提供依据。技能按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操作技能与心智技能两种。
(一)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也叫动作技能、运动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乎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技能都是操作技能,如音乐方面的吹拉弹唱,体育方面的球类、体操、田径等。
操作技能除了具有上面所列举的技能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与心智技能不同的其他一些特点。首先,就动作的对象而言,操作技能的活动对象是物质性客体或肌肉,具有客观性。其次,就动作的执行而言,操作动作的执行是通过肌体运动实现的,具有外显性。再次,就动作的结构而言,操作活动的每个动作必须切实执行,不能合并、省略,在结构上具有展开性。
操作技能本身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即根据动作的精细程度与肌肉运动强度不同,可以分为细微型操作技能与粗放型操作技能;根据动作的连贯与否可以分为连续型操作技能与断续型操作技能;根据动作对环境的依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闭合型操作技能与开放型操作技能;根据操作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徒手型操作技能与器械型操作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