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也可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一些税收征收办法,还可以在全国性地方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税率或税额。上述权力除税法解释权外,在行使后和发布实施前须报国务院备案。
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所立税法可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行,也可只在部分地区执行。
【例题15·单选题】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2001年)
A、税权的划分 B、事权的划分
C、财权的划分 D、收入的划分
[答案]A
【例题16·判断题】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可经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的下级政府行使。( )(2005年)
[答案]×
[解析]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