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重点第二章(第1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5日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额

  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2.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物化劳动,如各种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从一项货物来看——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 = 各环节增值额之和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例题·单选题】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 )。

  A.v+m   B.v   C.m    D.c+v+m

  [答案]A

  (二)增值税的特点(了解)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有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