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额
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2.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物化劳动,如各种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从一项货物来看——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 = 各环节增值额之和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例题·单选题】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 )。
A.v+m B.v C.m D.c+v+m
[答案]A
(二)增值税的特点(了解)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有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