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基本规定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税率而使用征收率。
税率和征收率 |
具体规定 | |
税率 |
基本税率 17% |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税率为 17%。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
低税率 13% |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 |
零税率 |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征收率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重要提示】这部分有个容易被考生忽视的问题: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二、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特殊征收率 |
适用情况 |
注意辨析 | |
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 |
减按2%征收率征收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适用 |
4%征收率减半征收 |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纳税人销售旧货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4%征收率计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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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按照6%征收率计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
(1)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