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第1、2、3项材料请按附件2表中参检人员所列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成册。第2项材料请于2013年2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至省注协会员部,由会员部送至省社保局核实,执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非本省购买的,须提供购买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清单原件。
(三)各市州注协应提交的材料
1、检查工作报告(含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2、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应参加检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
4、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
5、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名单(附件6);
6、省注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市州注协2013年度会费及年检费清缴单(附件9);
7、所属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检材料。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第2、3、4、5项材料须附电子版),第5、7项须单独上交省注协,第2项纸质材料除年检材料中装订1份外,须另上交省注协2份。
四、检查程序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材料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第二阶段:材料送检阶段。时间安排:2013年2月26日至3月26日。
检查材料送检时间: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各市州注协所属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3月13日至3月26日。具体送检时间详见附件10.
材料送检地点:省财政厅政务大厅二楼。联系电话:0731-85165371.
各单位申报的检查材料均应整理装订后报我会。其中附件2、附件5、附件7以A3纸格式打印,其他以A4纸格式打印。
第三阶段:实地检查阶段。时间安排:2013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由我会组织人员对2012年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及涉及注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重点:注册会计师的工资清单、聘用合同、考勤记录、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社保参保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情况,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公布年检结果。时间安排:2013年4月。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我会将不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2、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受刑事处罚;
5、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7、本人申请不继续专职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