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核对有关信息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9日

(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预算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是否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是否按照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规定支出范围和用途据实列支等。
2、会计管理制度。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医院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
3、现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建立健全现金账目。
4、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实物资产的取得、使用、保管、盘点及处置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各项资产账账、账实、账表是否相符;大型设备购置和管理、基本建设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等。
5、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医院门诊、住院收费等非税收入票据的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制度;非税收入票据是否按顺序填写;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使用虚假票据的行为等。
(三)财务基本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医疗收入是否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医院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是否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经费。
2、成本控制情况。是否按照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费用进行控制,是否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3、资产负债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注册会计师要对医院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整体结构、资产及负债的变动及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分析。
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使用
    各医院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各医院在办理医院等级评审申请、医院收费等级申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银行贷款申请、对外合作申请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不予受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对医院实行财务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业务信息,为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以及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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