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9日

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作好重庆市2013年度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相关时间

  系统录入: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20日。

  年检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三、年检方式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所在执业机构统一参加年检,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进行年检。

  (二)挂靠执业机构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执业机构统一参加年检;挂靠协会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行到协会参加年检。

  四、年检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portal/page/zckjszl/cpalogin/index.html)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信息进行补录、修改。

  2、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简称:中注协系统),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的信息进行补录、修改,提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

  3、在上述三个系统中将全部信息完整录入后向会员部电话预约年检时间,经会员部审核信息完整后在约定时间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1)填写“2013年度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附件1)打印并加盖所在机构公章;

  (2)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二)评估机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1、在“行业报表系统”(rep.cqicpa.org.cn)中填报“2013年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年检表”(附件2),其中协会代管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填写“2013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年检表”(附件2)信息后发送电子版到会员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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