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9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吉注协[2013]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详见附件1)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师)专业能力和诚信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于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2013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控管理、业务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事务所综合评价及行业信息系统更新工作挂钩。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向省注协报送检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申报

  (一)注师自查

  1、注师应按照任职资格检查的要求认真填列《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2、事务所根据注师的情况填写《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由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事务所公章。

  (二)审核信息

  事务所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选择“注册管理”栏目中“注师管理”项目,认真核对本所每名注师的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及时补录和修改。因数据导库原因造成主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全科合格证号码、批准文件及批准日期等不准确无法补录和修改的应向省注协提交修改申请。

  (三)申报数据

  事务所审核注师数据后,选择“注册管理”栏目中“任职资格检查”项目下的“待提请人员”,按照所内注师情况分别选择“提请年检”、“提请撤销”、“提请转非”、“提请转所”后上报。

  二、现场审核

  (一)审核的主要内容

  注师是否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考核合格;是否执行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审核需提交材料

  1、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基本情况表;

  2、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基本情况汇总表;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需另附退休证明复印件;

  5、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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