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7日

  第三阶段,2013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对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公示,同时省注协组织人员对任职资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的情况,并对涉及注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和2012年新设立事务所予以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2013年3月25至3月31日,公布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及对未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作出处理。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在3月6日可直接向省注协提交《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1.已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的(请附原会计师事务所终止用工证明);2.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3.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六、任职资格检查报送资料(见附件)

  1.《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联系信息表》;

  2.《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汇总表》;

  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

  4.《2013年度不参加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登记表》;

  5.《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新证人员照片汇总表》;

  6.《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登记表》;

  7.《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的主要业务清单》;

  8.近期(2013年1-2月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9.注册会计师2012年近两个月工资清单复印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10.事务所统一参加社保,需提供人保部门出具的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缴纳社保费用凭据、具体参保人员名单;注师个人缴纳社保,由事务所报销的,需提供相关报销单据的复印件;事务所支付员工薪酬中,包含注师社保费用,注师自主选择是否缴纳保险,需提供注师本人的确认书及薪酬中包含社保费用的金额;注师进所前因原工作单位欠缴或继续由原单位缴纳等其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11.2011年与2012年参加中注协委托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如有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应当提交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省注协举办的远程教育与面授培训的,不需要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凡2011年与2012年可免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12.提交会费缴款凭证、纸质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团体会费、个人会费按《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2年度会费交纳及2012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注会协[ 2013 ] 3号)计算上缴,并附个人会费缴纳名单(已足额缴纳会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现场领取发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