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讲义第五章第四节(第一节略):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13日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和种类(略)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

(一)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是基金投资人投资形成的财产。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要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的,原核准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重新提交申请。

基金募集期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的,为募集成功。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的上市条件**

【小贴士】只有封闭式基金才可以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赎回,不上市交易。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小贴士】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基金的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

【小贴士】用减半学习法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1)不再具备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4)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2005年考题】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开放基金申购、赎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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