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第三章第四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0日
外资企业法

  一、外资企业的特点(略)

  二、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考点提示】1997年单选题

  三、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1、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2006年考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

  A、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一方向他方转让部分出资额

  C、延长合营期限 D、在国际市场上购买经营所需的重要机器设备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市场购买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无须审批机关的批准。

  五、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1、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考点提示】2000年多选题

  【小贴士】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2000年考题】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会代表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有( )。

  A、研究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的会议

  B、研究有关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的会议

  C、研究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问题的会议

  D、研究有关企业合并、解散的会议

  【答案】AC

  2、外资企业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考点提示】2004年单选题

  【小贴士】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累计余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六、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1、外资企业的“破产清算和撤销清算”,应当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2、外资企业的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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