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九章第二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8日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有一个勤勉谨慎的良好工作态度。银行业从业人员首先要对所在机构尽到诚实信用的义务,准确、诚实地填报个人信息和工作、学习经历。任何刻意隐瞒或不实披露所在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的个人信息的行为,都会为将来埋下隐患。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勉谨慎,仔细认真,避免差错,做一名称职的银行业从业人员。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是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客户信息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开户、提供授信服务或其他金融产品时所掌握的客户的地址、联系电话、财产及财务状况等信息。
  客户隐私主要是指个人客户的婚姻及家庭状况及其他不愿被他人所知悉、掌握的情况。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可以根据有关反洗钱的规定或其他规定让客户提供详尽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掌握有助于授信业务的审批或交易的完成,但这些信息不能提供给第三方或机构内部的其他部门。如果泄露或不当使用这些信息会给客户造成损失或侵害客户利益,属违法行为,给所在机构带来损失。因此,客户商业秘密、信息和隐私的妥善和严格保护既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避免客户损失、维护银行声誉的必然要求。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公平竞争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金融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效率等手段,而不是靠低价销售、贬低对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同时,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共同建立合作共赢的良好行业风气。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或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折扣和佣金必须如实入账。不如实人账将会被认为是商业行贿或受贿行为,一旦发生,就将面临法律或纪律的严惩。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