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发行主体)
(一)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审核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
(二)商业银行:
审核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条件:P240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0%)
1.具有良好的公司制理机制;
2.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3.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
4.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其它金融机构
二、申请发行金融债券应报送的文件(略)(了解)
【例题】: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条件有( )
A.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B.最近三年连续营利;
C.代款损失计提足够;
D.良好的公司制理机制。
正确答案:A.B.C.D
【例题】: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答案:正确
三、金融债券发行的操作要求
(一)金融债券发行的方式(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两种方式:公开发行,定向发行。
金融债券发行的期间
1.一次足额发行;
2.在限额的时间内进行分其发行。
(二)信用评级
金融债券发行后,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对该金融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三)发行组织
承销人-金融机构的五个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
2.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
3.具有合格的专业人员和分销渠道;
4.没有重大违法和违规的行为;(最近2年)
5.其它条件。
招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P242)
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
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
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原金融债券发行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得继续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人仍需发行金融债券的,应另行申请。
金融债券定向发行的,经认购人同意,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金融债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进行转让。
四、金融债券登记、托管和对付
对付主要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