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证券从业发行承销讲义第八章3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22日
第三节 发行新股的发行方式和发行上市操作程序

  【考试要求】掌握增发的发行方式、配股的发行方式。熟悉增发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配股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考试要点】增发的发行方式、配股的发行方式;配股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知识点】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一、增发的发行方式(三种)

  1.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网下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配售,同时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2.网下网上同时定价发行(目前通常的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一个原则确定增发价格,网下对机构投资者与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同时公开发行,这是目前通常的方式。

  ▲原则: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注意:对网上发行部分,既可以按同一配售比例对所有公众投资者进行配售,也可按一定的中签率以摇号抽签方式确定获配对象。

  3.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配股的发行方式

  ▲采取网上定价形式。

  ▲配股价格的确定是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价格区间通常以股权登记日前20个或30个交易日该股二级市场价格的平均值为上限,下限为上限的一定折扣。

  三、新股发行、上市操作程序(增发和配股)

  1.增发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1)发行阶段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提交的材料

  (2)询价增发、比例配售操作流程

  ▲注意事项:①刊登的招股意向书、网下发行公告中应注明本次增发具体日程安排及停牌日期。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增发如向老股东配售,则应强调代码为“700×××”,配售简称为“×××配售”;新股东增发代码为“730×××”,增发简称为“×××增发”。③向原股东配售应明确股权登记日,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股份纳入剩余部分对投资者公开发行。④公开增发期间(为T日~T+3日),公司股票连续停牌(通常深交所比上交所少停一天,T+3日恢复交易)。

  ▲操作流程

  T-5日,《招股意向书》、《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如有)见报并鉴于证券交易所网站。

  T-4日,网上路演(如有)

  T-3日,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暨申购,网下申购定金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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