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设立和主要业务
一、证券公司的概念及主要业务(重点)【课程考试要求掌握】
(一)什么是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 和《证券法》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证券公司的俗称:投资银行﹙美国﹚,商人银行﹙英国﹚,证券公司﹙日本﹚
(二)※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课程考试要求掌握】
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4、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5、证券自营业务
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7、其他证券业务﹙如融资融券业务等﹚。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该建立防火墙制度。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二、证券公司的设立
(一)证券公司设立条件
我国《证券法》规定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课程考试要求掌握】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资本要求【课程考试要求掌握】
要求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三个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以及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中的任何一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