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托凭证的含义:
存托凭证(DepositaryReceipts)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存托凭证首先由J.P.摩根首创。
二、存托凭证的优点及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
1.优点
(1)对发行人。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除此之外,发行存托凭证还能吸引投资者关注,增强上市公司曝光度,扩大股东基础,增加股票流动性:通过调整存托凭证比率将存托凭证价格调整至美国同类上市公司股价范围内,便于上市公司进入美国资本市场,提供新的筹资渠道。
(2)对投资者。
与直接投资外国股票相比,投资ADR也能给投资者带来好处。
1)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进行清算。
2)上市交易的ADR须经SEC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3)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ADR投资者能及时获得,而且是以美元支付。
4)某些机构投资者受投资政策限制,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ADR可以规避这些限制。
2.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及发行存托凭证的阶段和行业特征
(1)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
1)一级存托凭证。
2)二级存托凭证。
3)三级存托凭证。
4)144A私募存托凭证。
(2)阶段和行业特征。
1)1993~199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2)1996~1998年,基础设施类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3)2000~2001年,高科技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4)2002年以来,中国企业存托凭证发行出现分化现象。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中介机构及种类:
1.中介机构
参与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存券银行、托管银行和中央存托公司。
2.种类
按照基础证券发行人是否参与存托凭证的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可分为无担保的存托凭证和有担保的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