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5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3日

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5

  《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5)》(以下简称《大纲》)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用于指导证券评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证券评级业务相关法规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定期修订《大纲》。
  一、测试性质
  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证券评级机构负责证券评级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因此,通过资质测试是评级高管任职的必要条件。
  二、测试范围
  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证券评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自律规则。
  三、测试方式
  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题型为选择题,共120题,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测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
  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视为测试合格。测试合格的,测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五、测试的主要内容
  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关内容如有修订,以修订版为准):
  (一)综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 2013年12月28日最新修订,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掌握公司种类;掌握公司股东权利的内容;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掌握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掌握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和主持制度的规定;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性质和地位;熟悉关于股份公司重大资产买卖和对外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股份公司累计投票制的规定;掌握关于股份公司董事会组成、任期和职权的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权范围;掌握关于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有公司资金的规定;掌握股份公司监事会组成及监事任期的规定;掌握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熟悉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界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2014年8月31日最新修订,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规定;掌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方式的规定;掌握有关人员持有或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熟悉关于证券上市审核的规定;熟悉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掌握证券交易中有关内幕交易的规定;掌握证券交易中操纵市场行为的界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的措施和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合义务;熟悉关于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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