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经济法》第七章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5月5日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考试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或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去必要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即纯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合伙企业法中法人人伙投资的情况,国家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实行“先分后税”办法缴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

  1.销售货物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

  3.转让财产所得。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5.利息所得。

  6.租金所得。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接受捐赠所得。

  9.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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