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身心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对这个问题,不同的观点有不同的回答。
(一)内发论
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孟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内发论的代表。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万我皆备于我心,人的本性中就有侧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这是仁、义、礼、智四种基本品性的根源,人只要善于修身养性,向内寻求,这些品性就能得到发展。现代西方的内发论者进一步从人的机体需要和物质因素来说明内发论。
(二)外铄论
外铄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对于人自身的因素,有的认为是需要改造的,如我国古代性恶论的代表人物苟子就持这样的观点。有的认为,人的心灵犹如一块白板,它本身没有内容,可以任人涂抹,外部的力量决定了人的发展状况。英国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说”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外铄论的另一个典型代表是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J.B.Watson,1878—1958)。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人是能动的实践主体,没有个体的积极参与,个体的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主客观条件大致相似的情况下,个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对人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我们把实践、把个体积极投入实践的活动,看做是内因和外因对个体身心发展综合作用的汇合点,也是推动人身心发展直接的、现实的力量。根据这样的观点,教育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师生之间的关系,怎样促使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教育活动等问题,自然受到特别的重视。
个体的身心发展遵循着某些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制约着我们的教育工作。遵循这些规律,利用这些规律,可以使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挫伤学生。
(一)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个体身心的发展在整体上具有一定的顺序,身心发展的个别过程和特点的出现也具有一定的顺序,既不能逾越,也不会逆向发展。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特征要求教育要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对于教育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这就是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区别对待学生,绝不可“一刀切”,教育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尊重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提出不同的发展任务,采用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三)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掌握和利用人的发展的成熟机制,抓住发展的关键期,不失时机地采取有效地教育措施,积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
(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它首先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
(五)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个体差异性在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同层次上存在。从群体的角度看,首先,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它不仅是自然性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别。其次,个别差异还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
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特征要求教育必须深入了解学生,针对学生不同的发展水平以及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因材施教、有的放矢,引导学生扬长避短、发展个性,促进学生自由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