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第六章第二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9日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1、设立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1)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4)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例题】某中介服务公司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其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期限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1)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提示: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复业登记: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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