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第五章第三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9日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书上只有城建税、附加内外资企业、内外籍有差异,其他税内外无差异)

  2、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

  1、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税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业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拖拉机、非机动车免征车船税。)

  2、船舶。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

  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

  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

  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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