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4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8日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应税项目

税率

注意事项

工资、薪金所得

545%9超额累进税率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535%5超额累进税率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

3、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劳务报酬所得

4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由于有加成征税规定,实际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不超过20000元的20%200005000030%-2000元;超过5000040%-7000元。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

5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自20078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2008109(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从20083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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