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4、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5、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
非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