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九节教育费附加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8日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基本规定:

  1、征收范围: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为计征依据(和城建税一样)。

  3、征收比率:3%,各地还征 地方教育费附加1%。

  4、计算: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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