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理财》精讲33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2日

7.1.3 《商业银行法》(熟悉)

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商业银行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也必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

1.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有两种:一种是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种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总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向分行拨付营运资金,拨付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各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义务,对外先以自己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总行承担。

2.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1)“三性”原则,即安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

第一,安全性原则:放款业务必须有效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要求其提供有效担保。非有十分把握,不得发放信用贷款。资金只能投资国债资产,而不能投资公司债券。

第二,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产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适应银行的支付能力。银行的放款应当对长期贷款,中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保持适当的比例,其中还应特别注重银行保持一定的流动资产,以应付支付还债的需要。流动性资产是指在1个月内能够变现的放款和国债资产,流动性负债是指在一个月内要偿还的负债。

第三,效益性原则。

(2)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3)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4)公平竞争的原则

(5)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益的原则

(6)严格贷款的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原则

3.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和信托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商业银行的以上业务,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负债业务,即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资金来源的业务。

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其中吸收各种存款是最主要的负债业务。

(2)资产业务,即商业银行运用其积聚的货币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的业务。

(3)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并不运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如个人理财业务。

【例1·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的是( )。

A.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

B.个人理财业务

C.代理买卖外汇业务

D.承销金融债券业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A是负债业务。

【例2·多选题】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 )。

A.吸收公众存款

B.发放金融债券

C.发放贷款

D.从同业拆入资金

E.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C是资产业务,E是中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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