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工具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开证银行依照客户要求,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它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他行进行该项付款
按进出口分:进口、出口信用证
按开证行保证性质分: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按信用证下汇票是否附商业票据分:跟单、光票信用证
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
按权利可否转让分:可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
按付款期限分:即期和远期信用证
按可否循环使用分:循环、不可循环信用证
按是否保兑分:保兑、无保兑信用证
其它种类:预支、背对背、对开、旅行信用证等
押汇 —— 分出口、进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下或出口托收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保理 ——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账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
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只有出口银行和出口商签保理协议)和双保理,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
福费庭(Forfeiting)—— 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或买断)
特点:出口商卖断票据,放弃票据一切权利;银行买断票据,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并承担可能拒付的风险
7.票据贴现和转贴现
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再以卖断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票据的行为
按出票人不同,票据贴现业务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债券投资业务
2009年全国债券发行量8.6万亿元,年末债券托管总量达17.5万亿元
债券投资的目标
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充足率
债券投资的对象
国债 —— 记帐式和储蓄(凭证、电子式)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政策性金融债(三大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和商业银行债券
央行票据 —— 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