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章节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5日

第二节 资本管理

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1.银行资本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银行通常在三个意义上使用“资本”这个概念,即财务会计、银行监管和内部风险管理,所对应的概念分别是会计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
  (1)会计资本,也称为账面资本,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少数股东权益。
  (2)监管资本,指银行监管当局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促进银行审慎经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而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
  (3)经济资本,指银行内部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计算的、银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资本量。它用于衡量和防御银行实际承担的损失超
  2.银行资本的作用
  与其他一般企业相比,银行的突出特点是高负债经营,自有资本较少,因此,银行资本发挥的作用比一般企业资本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银行资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
  (2)吸收损失。
  (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
  (4)维持市场信心。市场信心是影响高负债经营的银行业稳定性的直接因素。
  (5)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3.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1)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分层推进的原则。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因此,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在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3)分步达标的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
  1.核心资本
  (1)实收资本,指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2)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指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5)少数股权,指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即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归属于母银行的部分。
  2.附属资本
  (1)重估储备,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若中国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
  (2)一般准备,指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3)优先股,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给予投资者在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等方面优先权利的股票。
  (4)可转换债券,指商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商业银行普通股的债券。 
  (5)混合资本债券,指商业银行发行的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带有一定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
  (6)长期次级债务,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级债务。次级债务是对银行收益和净资产的请求权次于其他债务(如银行存款)的债务。经中国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5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如一笔10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人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40%,第十年为20%。
  3.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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