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主要包括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2.代理银行业务
(1)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代理结算,并对其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的一种中间业务。主要解决政策性银行因.服务网点设置的限制而无法办理业务的问题。目前主要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资金结算、代理现金支付、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业务。根据政策性银行的需求,现主要提供代理资金结算业务和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
(2)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3)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3.代理证券业务
①一级清算业务,即各证券公司总部以法人为单位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②二级清算业务,即法人证券公司与下属证券营业部之间的证券资金汇划业务。
4.代理保险业务
5.其他代理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2)代销开放式基金
(3)代理国债买卖
托管业务:
1.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通常来讲,托管人的职责主要包括针对投资资产的安全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从国际趋势来看,托管人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正在经历一个逐步拓宽的过程。
我国于1997年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设计中引人托管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联合批复,首家开办托管业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托管制度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领域广泛运用,并向跨境投资领域延伸。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等。
2.代保管业务
代保管业务是银行利用自身安全设施齐全等有利条件设置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近年来,出租保管箱业务发展迅速,成为代保管业务的主要产品。银行提供各种规格的保管箱,对客户存放物品的种类、数量不予查验,客户在租期内可随时开箱取物。
此外,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两者在办理保管时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金额等,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