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一节 国债的发行与承销
目前,我国国债包括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三类。其中,储蓄国债是财政部于2006年7月1 日推出的新品种,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储蓄国债不可流通,但可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例9—1(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所谓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
【参考答案】 ×
【解析】 考核储蓄国债的定义,储蓄国债是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而不是机构投资者。
一、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
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报销方式,储蓄国债发行可采用报销或代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是通过投标人的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水平,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价自高价向低价排列,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发行人从高价(或低利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发行的数额为止。
我国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制定借鉴了国际资本市场中的美国式、荷兰式规则,并发展出混合式招标方式。
1.目前记账式国债的招标方式如下:
(1)“荷兰式”招标。
(2)“美国式”招标。
(3)“混合式”招标。
2.对于投标,则有如下限定:
(1)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或利差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价格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在当期国债发行文件中另行规定。
(2)投标量限定。国债承销团成员单期国债最低、最高投标限额按各期国债招标量的一定比例计算。
(3)最低承销额限定。国债承销团成员单期国债最低承销额(含追加承销部分)按各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甲类成员为l%,乙类成员为0.2%。
上述比例要求均计算至0.1亿元,0.1亿元以下四舍五人。
3.具体的中标原则为:
(1)全场有效投标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所有有效投标全额募入;全场有效投标总额大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按照低利率(利差)或高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有效投标逐笔募人,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
(2)边际中标标位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以该标位投标额为权数平均分配,最小中标单位为0.1亿元,分配后仍有尾数时,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二)承购包销方式
承购包销方式是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包销合同,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通过双方办商确定的。对于事先已确定发行条款的国债,我国仍采取承购包销方式,目前主要运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