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按照上述安排,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通过上述相关考试,并持有内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现将2015年下半年香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二次考试(卷一、二、六、十六):2015年7月11日
第三次考试(卷一、二、六、十六):2015年10月17日
第二次考试考试时间 | 考试场次科目 |
14:00—15:30 | 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
16:00—17:00 | 卷二《证券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
二、报名日期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
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日—6月25日;
报名费用:
卷一报名费用为人民币845元;
卷二、卷六、卷十六报名费用为每卷人民币880元;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报名费用。
三、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并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即拥有由:
1.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2.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有效证券、期货或基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报考考生需对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
卷一考试时间90分钟,共60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目分数相同,合格分数为70%.
卷二、卷六、卷十六考试每卷时间60分钟,共40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目分数相同,合格分数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