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证券从业发行承销讲义第八章4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22日

  第四,发行人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的运用发生变更的,应列表披露历次变更情况,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变更金额及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发行人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被以资产置换等方式置换出公司的,应予以单独披露。

  第五,发行人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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