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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信息注册。2013年1月3日至1月8日,社会申请人员可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或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进入“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街办、单位或学校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印章)。
2.现场资格审查。2013年1月7日至1月12日,社会申请人
员必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后,方可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后,缴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
(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2013年1月至3月25日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和考试工作委托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具体事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考务,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013年4月中下旬,考生和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三)体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经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等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专业技能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制定方案,相关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考试前,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
(五)颁发证书。申报条件符合有关规定,通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通过,报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编号、备案,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按25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