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9日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4年9月22日至10月8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的认定材料。《东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8。
  申请人须选择自身户口或工作关系所在镇街(学校)作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的工作人员在申请人体检完毕后必须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现场确认点栏目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确认和打印受理凭证,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14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确认用户的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附件9。
  (三)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现场确认点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宣传工作,及时将我市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做好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工作,并对本现场确认点的申请情况进行汇总。
  (二)各现场确认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落实有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
  9月12日前,各现场确认点上交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单位办公地点的详细地址,并根据本现场确认点的摸底人数,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教育局5楼,联系电话:23126189)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和现场确认点用户的密码卡。
  10月9-11日,各现场确认点核对体检人身份后在贴有本人照片的空白体检表上加盖单位骑缝公章,申请人自行或由现场确认点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10月14-16日,各现场确认点上交认定材料。申请人上交的复印件证明(证书)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须由各受理单位的人事干部验证、签名,并加盖公章。各现场确认点要按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0)、审批发证表(一式两份,附件11),交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教育局5楼),逾期上交材料的,概不接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有关单位负责。
  10月17日-11月5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相关材料。
  11月11-13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测试(试讲内容在测试前1-2天由各现场确认点公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