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9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4]1号),现将我市2014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我市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2日8:00—10月10日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10月9日—10月11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受理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四)市教育局认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公示。
  (五)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申请人(包括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虚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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