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所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三)各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附后。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附: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江岸区: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江汉区:市第十一医院
硚口区:湖北省中山医院
汉阳区:市第五医院
武昌区: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
青山区:市第九医院
洪山区: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汉南区:汉南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市十三医院或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江夏区卫生防疫站
黄陂区:黄陂区人民医院
新洲区:新洲区人民医院
武汉开发区:市第五医院
东湖开发区: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四) 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