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26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师工作处和分管省招生考试院的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组织政策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要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坚持统一政策、正确引导,加强对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营造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教育部成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处理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日常事务。省招生考试院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分别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务组织管理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应教师资格的认定。遵义市教育局需额外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先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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