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26日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试 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工作要求,为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体系开放、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改进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要求;建立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结合推进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据教育部制定并颁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教师资格考试试题,并执行其有关考务工作规定。
  (二)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可以在过渡期间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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