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自考办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组织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相关要求,发布考试公告、资格审查、设置考场、组织笔试、报送考试信息、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等;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研究申请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三)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管理工作,组织首席考官培训。省自考办负责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工作对接,做好考点审批、发布考试公告、试题发放回收、安全保密等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面试工作,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和教师资格工作机构相互配合,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做好遴选及培训考官、资格审查、设置考场、系统建设与维护、考试实施、报送信息、安全保密等考务工作。
(四)各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得组织与教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
(六)本实施方案由吉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