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建法规教材重点辅导—招标投标法_第7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2日

  (四)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

  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二)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依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合同实质性肉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处理意见: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益,应予以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以支持。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五、法律责任

  1、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对招标人以外确定中标人,责任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单位个人依法给予处分。

  2、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责任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1078熟悉招标程序

  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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