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建法规教材重点辅导—招标投标法_第10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2日

  1079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一、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其中,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而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招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委托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招标代理

  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招标代理

  (一)含义   仅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二)性质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的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1、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邮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2、审查投标人资格

  3、编制标底

  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5、给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6、草拟合同

  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时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四)资质与业务范围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暂定级。甲级不受限制,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1亿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规定,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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