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建法规教材重点辅导—民法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0日
1040 民法   (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之一)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主要法律。

  104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一)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智障)

  无民事行为能力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白痴)

  2、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不是人,是组织单位)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止于法人的撤销。

  3、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组织称为非法人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注解:

  1、财: 一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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