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073 掌握联合体投标
一、联合体招标的含义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具有以下特点:
1.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
2.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而不是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同。
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
(一)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二)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三)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其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一)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担也是各成员单位最终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不得重复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四)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五)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中草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74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