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印发广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6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月24日

曾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因各种原因导致证书失效或者被撤销、吊销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三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厅于2005年11月7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桂财会〔2005〕55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

1.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略)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略)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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