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会税法“营改增”十大核心要点整理-混业经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4日

“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

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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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

核心要点详情: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兼营和混业经营的比较:

经营

行为

分类和特点

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项目

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混业

经营

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应税项目

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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